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按照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改进工作作风,以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抓手,通过精心组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保障好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信息公开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局一把手亲自担任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将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通过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便民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项目名称、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窗口权限。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定出台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信息查阅制度,明确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优化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文件上网。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
(三)扩大途径,丰富载体。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借助活动宣传。通过“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集中介绍我县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二是发放资料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出动宣传车、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同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的就业信息宣传,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三是撰写信息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信息,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6条,在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河北日报、共产党员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网等网站上发表相关信息62条。
(四)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全面加强信息和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推行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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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强化。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力度还需提升。对重大建设项目、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还需强化。
二是公开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未能第一时间公开部分动态信息,民众真正想获得的信息、政策公开的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公开的实效性低下。
三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与公众的需求差距较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