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 "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一年来,通过网站、公示栏、简报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6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动态信息7条,财政信息2条,其它信息5条;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动态信息154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开展各类气象知识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刊登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长城网等网站信息2篇。利用 "世界气象日" 、全国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需要回应解读的热点或重大舆论情况。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四)机构建设
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我局在年初,召开了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局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灾减灾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
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加
大督办力度,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
方向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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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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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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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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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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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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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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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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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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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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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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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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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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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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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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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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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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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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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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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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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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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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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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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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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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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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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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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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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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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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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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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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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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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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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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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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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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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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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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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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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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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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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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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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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特别是气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需求和新期待,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积极性不强,与媒体沟通交流较少。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