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按照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 "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改进工作作风,以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抓手,通过精心组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保障好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信息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亲自担任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局机关各股室和各事业单位将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通过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不仅作为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而且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以及评优争先的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行政许可、便民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定出台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信息查阅制度,明确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优化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文件上网。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局机关各股室和各事业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采集、编撰、报送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了信息的采编数量和质量。
(三)扩大途径,丰富载体。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借助活动宣传。通过 "春风行动"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等活动,集中介绍我县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二是发放资料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出动宣传车、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同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的就业信息宣传,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三是撰写信息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信息,2022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4条,在中国就业网、河北日报客户端、河北新闻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网等网站上发表相关信息30余条。
(四)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全面加强信息和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推行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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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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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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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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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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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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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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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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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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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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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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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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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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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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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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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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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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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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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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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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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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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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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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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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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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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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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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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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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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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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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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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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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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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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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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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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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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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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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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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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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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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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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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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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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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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强化。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力度还需提升。对重大建设项目、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还需强化。
二是公开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未能第一时间公开部分动态信息,民众真正想获得的信息、政策公开的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公开的实效性低下。
三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与公众的需求差距较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