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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发布机构:干沟乡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000394134/2022-000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干沟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 "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公开改进工作作风,以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通过精心组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干沟乡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保障好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公布干沟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结合实际,明确各单位职责及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严格督导通报机制,及时总结全县政务公开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公开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干沟乡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确保人员有保障。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多项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不断调整、充实、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是深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部分单位公开动态类信息多,民众真正想获得的信息、政策公开的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公开的实效性低下。

二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乡镇、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虽然设立了信息查阅点,但与公众的需求差距较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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