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龙县公安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责任分工,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0年,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及时在相关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公布、更新各类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0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7条,公开各项行政许可、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8950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488条。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网上办理平台建设。办事群众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事项、查看该办理件审批环节,真正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全面开展 "互联网+服务" 。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3类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深化推进 "放管服" 改革,加快。二是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释疑惑,传递权威信息。同时,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2020年,县公安局共刊发中央级媒体刊登播报信息10条,省级137条,市级126条。全年组织开展的 "110宣传日" 、 "119宣传日" 、 "法制宣传日" 等一系列宣传活动10余次。三是扩大政务公开载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2020年,通过新媒体发布各类消息200余条,总浏览量181万余次,使社会各界可以实时地了解、参与政务,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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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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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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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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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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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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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6073.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3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66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50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1 | 0 | 4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0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思想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队伍建设有待提高。三是规范性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单位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信息不断开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三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