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肖营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详见附件一)
机构设置(详见附件:肖营子镇2017年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收入情况: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92万元,其中:非限额补助488.92万元
。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本部门支出预算48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5.43万元,主要为扶贫工作、团委经费、社会保险等项目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488.92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37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6.7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6.32万元,主要为消减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严格执行人员编制和经费双控制度,按照规定标准和项目核定人员经费390.99万元;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72.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办公支出、水电暖支出、差旅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安排 "三公" 经费总额4.5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8.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14.16%;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85 %;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 "三公" 经费只减不增原则,认真核实 "三公" 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及公务接待次数均有所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肖营子镇2017年预算)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肖营子镇2017年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预算没有此项公开内容。
七、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2016年末国有资产总额为517.8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34.76万元,通用设备67.72万元,专用设备5.24万元,家具、用具等10.16万元;我部门2017年暂时没有国有资产购置计划,没有新增国有资产。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 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有关事项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