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青龙满族自治县吴长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
案件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吴长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烟处【2016】第 008 号
违法当事人:吴长富;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吴长富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红山茶(软)伍(5)条,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14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青龙满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2016年4月15日
17、青龙满族自治县刘畅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
案件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刘畅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烟处【2016】第 012 号
违法当事人:刘畅;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刘畅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红梅(软顺)玖拾贰(92)条、红山茶(软)肆拾陆(46)条,共计贰(2)个品种壹佰叁拾捌(138)条,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11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青龙满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2016年 7月29日
18、青龙满族自治县齐凤仙经营假劣种子案
案件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凤仙经营假劣种子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农(种子)罚〔2016〕4号
违法当事人:齐凤仙;
主要违法事实:
秦皇岛市农业局种子监督检验站到齐凤仙经营的门市部进行抽检。查出 "华英37" 玉米杂交种,标注为 "张掖市裕泰种业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审定编号辽审玉2010496,包装袋为2.5公斤每袋,标注 "秋可发" ,经核实不是 "张掖市裕泰种业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的玉米种子。齐凤仙经营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14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青龙满族自治县农牧局201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