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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祖山镇旺林泉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5-11-12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scjgj/1762916823771
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祖山镇旺林泉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处罚文件编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青市监处罚【2025】100号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祖山镇旺林泉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祖山镇旺林泉超市2025年0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山东一沐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依法对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旺林泉超市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2025年10月09日,山东一沐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销售的成人纸尿裤渗透性能数据不符合 GB / T 28004.2-2021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1.没收不合格的产品"成人纸尿裤"22包;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8元;
3.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人民币576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8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不合格的产品"成人纸尿裤"22包;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8元;
3.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人民币576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84元。
主动履行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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