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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对普通食品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发布时间:2025-08-12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scjgj/1754967522459
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对普通食品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处罚文件编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青市监处罚【2025】66号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对普通食品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案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2025年7月1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举报称青龙商贸大楼对面有一家赵氏普众酒门市,每天聚集中老年人听讲座、看纪录片,宣传称赵氏普众酒能治疗癌症等疾病,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2025年7月22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孟庆华、刘海斌对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在其电脑内存有已播放的视频资料,视频资料中宣传赵氏普众酒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检查现场发现有待销售的赵氏普众酒62件。2025年7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杨福君作了调查笔录,经调查认定,青龙满族自治县福康食品经营部对普通食品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对普通食品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8000.00元。             罚款人民币:8000.00元。             主动履行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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