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新民熟食水产店销售添加剂超标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5-02-22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scjgj/1740368875555
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新民熟食水产店销售添加剂超标食品案
处罚文件编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青市监不罚【2025】1号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新民熟食水产店销售添加剂超标食品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新民熟食水产店2024年10月24日我局委托河北盛世天祥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食品"辣白菜",抽样单编号:XBJ24130321151241083。经检验:2024年11月28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结果,通知单编号 NO :TX2024CJ1350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实测值1.20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自收到检验报告七个工作日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2024年12月06日经主管副局长批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免予处罚。主动履行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2.14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