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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李国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5-02-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scjgj/1739343113024
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李国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
处罚文件编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青市监处罚【2024】76号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李国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李国超市2024年10月08日,双山子市场分局接到县局转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单反映,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官场村李国超市销售过期商品,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2024年10月16日,双山子市场分局执法人员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李国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当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九洗牌喜欢你(调味面制品)8袋、卫龙牌小面筋6袋、小样牌泡椒味魔芋毛肚7袋三种食品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过期食品进行了暂扣。针对此种情况,2024年10月16日经主管副局长批准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1月11日向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提取了相关资质证据。  罚款五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罚款五千元。主动履行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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