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亮无照经营案 | |||||||
处罚文件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青市监处罚【2024】25号 | 徐亮无照经营案 | 徐亮 | 2024年7月31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电话举报,其反映在青龙县肖营子镇温泉村有一个经营面积较大的家具店,生产加工经营各种家具,但未办理营业执照,要求查处。执法人员随后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当事人徐亮未办理营业执照加工经营各种家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参仟元(¥3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参仟元(¥3000.00) | 主动履行 |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