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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龙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使用超期检验、未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1-26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scjgj/1706252038344
青龙满族自治县龙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使用超期检验、未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处罚文件编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青市监行决罚【2021】ZF-5号青龙满族自治县龙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使用超期检验、未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龙安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12月7日,我局接到上级督办函,要求对青龙满族自治县龙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未检验、未注册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给予处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90000元。主动履行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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