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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0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索引号:yjglj/1753837258696

青龙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事前公示

 

结合工作实际,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拟定于730日对泰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内容见附件。

 

    

附件一: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二:化工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内容、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人员:韩冬、权永军、高银东

        

                 联系电话:0335-7159638

 

 

附件一:检查企业名单

1、青龙满族自治县泰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清楚掌握《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制定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企业是否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纸质档案。

2.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是否按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的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实现线上优良运行。

3.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等标准规范和《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7〕166号)要求;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作业票证、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要求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节假日及特殊时段是否对特殊作业升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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