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25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779180489/2015-00356

龙满族自治 "三平台" 推行 "两个代"

一步完善便民服体系建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 "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 精神,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 "三级平台" 、推行 "两个代办" 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 "三级平台" 、推行 "两个代办" 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要求,解决好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 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 "三级平台" 建设,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 "两个代办" 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 "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 为出发点,以 "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为主线,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方式,切实解决 "群众办事难" 的问题,打造 "高效、便民、优质" 的一流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力争201412月底前,健全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 "三级平台" ,全面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 "两个代办" 制度,让 "群众动嘴、干部跑腿" 成为现实,力争实现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 "三集中、三到位" 。

1、清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管理权限。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对全县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形成全县的《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2014年版)进行公示。县编办要在930日前制定《历年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版),明确下放事项、审批权限、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各级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扩大公开范围,在新闻媒体、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等进行多渠道公开,公开《目录》没有的一律不得实施。各部门按照 "能放尽放" 的原则,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审批层级的事项,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对有明确审批层级规定,依法可以委托下级审批的,委托下级实施。坚持 "权责对等、费随事转" ,凡是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同时下放相应职权,提供相应的政策、经费、设施、技术和人员等支持保障。(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2、成立审批服务股,严格落实 "三集中、三到位" 。县直各部门要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45号)要求,在 "三类事项" 清理完成的基础上、依据县编办《关于成立审批服务股的通知》完成本部门的审批服务股组建工作,推动 "三集中、三到位" ,确保所有审批职能职责向一个股室集中,划转归并到位;审批权限向首席代表(审批服务股长)集中,授权到位;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应进必进到位。(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3、规范进驻事项,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根据省、市 "应进必进" 的原则,确定31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按以下原则设立审批环节和确定审批时限:1、一般性事项和审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只需对材料进行审查的事项由首席代表审批,实行 "一审一核、两岗办结" ,即来即办、当场当天办结。2、需要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的复杂事项由主管局长厅内审批,办结时限城区内为三个工作日、城区外为七个工作日。3、需提交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由主要领导厅内审批,办结时限为七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二)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上档升级。

4、提升服务功能,建立涉企综合服务平台和民生服务专区。合理规划中心布局和功能。建立涉企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注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功能,将新建项目的水(供水、排水)、气、热涉及的审图、报装、签约、缴费、验收、开通的审批业务及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开辟民生服务专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适时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引入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配备自助缴费设备,打造24小时便民服务功能区。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功能,根据办事流程优化窗口组合排序,配备一栏(政策公开栏)、一机(查询机)、三区(办事群众休息等候区、填表区和政策咨询区)、四岗(咨询岗、监督岗、导办岗、业务岗)等设施及人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及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5、推行网上服务。进一步完善现有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及业务管理系统功能,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结合 "智慧城市" 和政府信息化建设,打造集网上审批、网上监管、数据交换、绩效分析、多级联动、办公管理六位一体的新一代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县的政务服务网络,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审批过程网上监管、日常管理网上运行的审批管理方式。各乡镇政府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地理信息网系统内容,向企业群众全面公开各级代办机构的代办事项、联系方式和办事流程。(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41230日前)

6、加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推进 "七个标准化" 建设,全面加强硬件建设、审批要件、裁量准则、公开形式、审批流程、网上服务、内部管理等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服务和 "无差别化审批"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1130日前)

(四)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7、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县政府要整合在乡镇设置的服务大厅和窗口,把证照登记、城乡低保、计生服务、土地流转、合作医疗、劳动就业、财政支付、社会保障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委托授权事项等纳入厅内集中办理,避免行政资源浪费、各自为政、各行其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村 "三资" 管理、政策法律咨询、农业技术推广以及信访代理服务等事项引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乡镇要按照 "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的要求,抓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到 "编制、经费、场地、标识、人员、制度、档案" 七有七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应由分管乡(镇)长兼任,明确专职人员。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41230日前)

8、切实增强乡镇服务功能。按照 "强镇扩权" 和 "贴近基层、就近管理" 要求,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县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赋予乡镇一定的审批服务职能,统一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进强镇扩权试点工作,加快试点镇行政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试点镇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努力把试点镇建设成产业集聚区、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工作实绩实行双重考核,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由乡镇党委管理,工作人员调整、职务晋升须由乡镇党委出具意见。(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1130日前)

(五)加强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9、村便民服务室要 "分档分级建设" 。根据各乡镇、行政村基础条件、地域特点和不同需求,将村级便民服务站划分为示范型、基本型、简易型、流动型四种不同类型,截至201412月底,每个乡镇示范型不低于所辖行政村总数的30%,基本型不低于40%,简易型不高于20%,流动型不高于10%。以后按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逐步规范、逐年提升、高效运行" 的原则,最终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141230日前)

(六)优化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

11、强化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到建设标准、规章制度、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代办服务等方面落实到位,对于一般事项要做到 "立等可取" ,代办事项要做到 "全程代办" 。在具体措施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科学设置代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并公开受理、承办、回复流程,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各村要以便民服务室为依托,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包村干部为骨干,组建村代办工作队伍,建立轮流值班或定时定点受理制度,集中解答群众咨询、代办群众申请服务事项。村干部作为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的首问责任人和第一承办者,要以群众需要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村 "两委" 班子建设,按照 "一好双强" 标准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深化 "一定三有" 机制,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实施基层干部 "素质工程" 和党员 "双育工程" ,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基层党员轮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对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形成党员志愿服务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县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141230日前)

12、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县政府办公室要梳理汇总、分期分批推出县直部门便民服务措施。各乡(镇)要参照省、市、县做法,及时梳理制定本乡(镇)级便民服务措施,并做好便民措施的对接,以及政策调整、资金保障、窗口配置、流程修订等基础工作,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1230日前)

13、提升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导办水平。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本级以导办为基础、领办为主体、代办为补充,设立导办领办代办服务台,对照本级便民服务措施,制定《导办领办代办服务工作细则》,明确服务范围、职能划分、服务方式、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牵头单位:县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1130日前)

(七)健全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制度。

14、设立重点项目代办机构。按照 "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合法高效、上下联动" 原则,依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代办中心代办工作实施办法》,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机构,明确机构设置、代办范围、办理时限、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定制代办工作业务表单和代办工作流程图,无偿为重大项目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1030日前)

15、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制度。为了更好优化县域政务投资环境,提高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的审批效率,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青龙满族自治县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服务流程》文件执行。对列入绿色通道项目实行 "联合审批、提前服务、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积极协办、帮办、代办,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实行 "缺席默许、超时默认" 制度,确保重点项目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领导任组长,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 "三级平台" 推行 "两个代办" 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督导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规格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落实。统筹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推进措施,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 "三级平台" 、 "两个代办" 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牵头单位:县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二)强化工作保障。201410月起,同级财政要列支专项经费,保障 "三级平台" 、 "两个代办" 工作的正常运行。设立村代办员误工补贴、交通费、通信费等专项费用,支持代办工作正常运行。采取招录大学生特设服务岗位、社会招聘协理员等办法,充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队伍。(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政府;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三)完善运行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AB岗工作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代办服务、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台账登记等运行制度,实现审批服务规范有序运行。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同事互评、领导点评 "三亮三评" 活动,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做代办服务标兵 "双争" 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各乡镇要制定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中心星级评定办法和代办员管理办法,对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和代办员实行星级管理。(牵头单位:县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1030日前)

(四)严格督导检查。县建设 "三级平台" 推行 "两个代办" 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协调和调度,采取日常检查、回访调查、跟踪问效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 "三级平台" 、 "两个代办" 工作纳入督导范围,抓一批正反典型。2014年底县组织部、县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门检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予以全县通报。(牵头单位:县组织部、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乡政府、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41230日前)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等传媒资源,加大建设 "三级平台" 、推行 "两个代办" 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打牢群众工作基础。各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 "三级平台" 、 "两个代办" 工作纳入督导范围,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全员参与推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930日前)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