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
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秦皇岛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县、区)的通知〉》(秦节水创建办〔2022〕1号)精神,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治水方针,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通过加强政府组织引导,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实施节水项目,强化城市水资源管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加强城市水资源管理,实现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建设 "六个" 青龙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通过全面推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社会节水取得明显效果,全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县城区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5项基本要求。
1.出台城市节水管理规范性文件,涉及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
2.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节水宣传。
3.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定期上报节水统计报表。
4.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5.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和城市节水系列宣传活动。
(二)完善7项基础管理。
1.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
2.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3.实现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
4.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5.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自备井管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率达100%。
6.强化建设项目节水 "三同时" 管理。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井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
(三)完成20项技术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共分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类三大目标,包括20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
四、责任分解
详见《青龙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5月)
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动员大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关注度,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为创建节水型城市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9月)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可操作工作方案,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系统内的数据统计报送网络,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市级节水型城市申请与验收阶段(2022年10月)
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评分表》的指标进行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达标后向市城管局、市发改委提出申请验收,确保在2022年10月通过市级节水型城市评审。
(四)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1月)
结合市级节水型城市验收反馈意见,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指标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节水指标体系和数据资料,严格审查及时整改。
(五)省级节水型城市申请与验收阶段(2022年12月)
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确保各项指标保持稳定。2022年12月30日前,按照《河北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组织申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共同组织综合评审,审定通过考核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两部门正式通报命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以及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围绕指标要求,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同时,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全程参与创建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依据本方案所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部门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指标支撑材料的种类、出处及统计口径要明确、统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预期的时间内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元参与和多方筹措的方式筹集资金,将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为创建节水型城市提供保障。
(四)凝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县情水情宣传教育,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宣传节约用水法律法规、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开展以 "全民节水、志愿先行" 为主题的青龙节水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节水科普常识等节水内容,将节水融入到本职工作或生活志愿服务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节水 "十进" ,让节水护水深入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形成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节水型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鼓励购买使用节水型产品和水效标识产品,推动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