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发〔2015〕2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指标承担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培育 "六大主导产业" 为抓手,调结构转方式,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对所承担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并全程跟踪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全面建设生态型、现代化、民族特色新青龙奠定坚实基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