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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文号:青政发〔2024〕2号  索引号:zfb/1713851201299

青政发〔2024〕2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抓投资、上项目、促转型、扩消费、治污染、惠民生。各责任部门要对所承担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抓好督导落实,为圆满完成计划指标打下坚实基础,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青政发〔2024〕2号附件.docx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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