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在全县开展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切实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现将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违规办理退休,侵害社会保险基金;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侵害社会保险基金;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仲裁文书,侵害社会保险基金;
4.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侵害社会保险基金。
5.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截留社会保险基金;
6.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补缴、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等,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7.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侵害社会保险基金。
8.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9.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10.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11.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335-7159316(工作时间)。
2.邮箱举报:qlxjjjd@163.com。
3.邮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祖山路256号,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股,邮编066599。
四、所需材料
为高效处理所反映的问题,请及时提供以下信息:
1.投诉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举报问题描述:需具体说明举报问题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情经过及相关证据等复印件或照片等。
为保障深化养老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请确保举报信息真实、准确,若存在恶意举报、故意捏造、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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