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惠民惠农财政
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
森林资源管护补助(个人补助部分)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后)、《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国家级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二、主管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三、补助对象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国家级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个人)。
四、补助标准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济补偿部分不低于现行补助标准的60%。
五、办理流程
1. 县林业局会同乡级人民政府部门核实县域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并在所在村进行公示;
2.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的面积和农户身份信息,采用“一卡通”方式兑付补助资金。
2025年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森林资源管护补助(个人补助部分) | 秦皇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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