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工作决策部署,规范本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工作,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我局起草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公示时间
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066599;
2、联系电话:0335-7522311。
三、《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