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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4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zfb/1753320190052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规范停车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安全通畅,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决定启用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具体点位

1、燕山路银河洗浴至燕山路阿郎火锅路段

2、燕山路一小北门路段

3、燕山路县政府路段

4、祖山路民族文化广场路段

5、祖山路一小南门路段

6、祖山路青龙职教中心路段

7、祖山路青龙二小路段

8、都阳路与康乾街交叉口辅路路段

9、都阳路与八旗街交叉口辅路路段

10、都阳路与满韵街交叉口辅路路段

11、青龙镇木兰街全路段

12、青龙镇康乾街南段

13、青龙镇康乾街中段

14、青龙镇康乾街北段

15、青龙镇八旗街南段

16、青龙镇八旗街中段

17、青龙镇八旗街行政服务中心路段

18、青龙镇满韵街北段

19、青龙镇满韵街南段

20、都源街育龙湾小区路段

21、青龙第四实验小学路段

22、燕山路青龙中医院路段

 

以上点位违法停车抓拍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5729日零时正式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公示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7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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