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规范停车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安全通畅,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决定启用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具体点位:
1、燕山路银河洗浴至燕山路阿郎火锅路段
2、燕山路一小北门路段
3、燕山路县政府路段
4、祖山路民族文化广场路段
5、祖山路一小南门路段
6、祖山路青龙职教中心路段
7、祖山路青龙二小路段
8、都阳路与康乾街交叉口辅路路段
9、都阳路与八旗街交叉口辅路路段
10、都阳路与满韵街交叉口辅路路段
11、青龙镇木兰街全路段
12、青龙镇康乾街南段
13、青龙镇康乾街中段
14、青龙镇康乾街北段
15、青龙镇八旗街南段
16、青龙镇八旗街中段
17、青龙镇八旗街行政服务中心路段
18、青龙镇满韵街北段
19、青龙镇满韵街南段
20、都源街育龙湾小区路段
21、青龙第四实验小学路段
22、燕山路青龙中医院路段
以上点位违法停车抓拍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5年7月29日零时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公示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