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监督单位地址:青龙镇祖山路156号。
监督电话:0335---7862230。
电子邮箱:qlxswj@126.com。
附件1:2025年度使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清单 (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工程).xlsx
附件2:2025年度使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清单(河道治理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