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6-24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scjgj/1750816774193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18令)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组织的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车用柴油(GB19147-2016)]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青龙满族自治县全域。

2.抽样方法

按照各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抽样。

3.检验项目和方法

3.1检验项目

车用乙醇汽油(E10):铜片腐蚀、馏程、硫含量、密度、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水分、研究法辛烷值;

车用柴油:硫含量、水份、密度、运动粘度、铜片腐蚀、闪点(闭口)、冷滤点、十六烷指数、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润滑性。

3.2检验方法

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实验方法进行检验。

4.抽检批次

根据全县零售企业数量,预计全年抽检成品油200批次,其中包含15批次全部项目检测。

5.判定原则

产品质量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判定,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异议处理

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18令)处理。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