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级安排我局70万元衔接资金用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防灾活动,现将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青龙县气象局 监督电话:0335-7862378
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清风街32号
邮 箱:qlqxj@163.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