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社发【2024】22号、秦人社字【2023】15号文件精神,经企事业单位申报,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拟对下列企事业单位给予见习补贴。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6月13日。在公示期限内,单位或个人可以来信或来电等形式反映拟认定企事业申报是否符合。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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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1-3月就业见习补助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