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内容,结合我县农村客运市场情况,现有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2条无人经营(原经营者退出经营),现将班线信息公式如下:
一、公示场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务网站(www.chinaqinglong.gov.cn/)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内容
营运线路 | 停靠站点 | 日发班次 | 经营期限 |
木头凳--青龙 | 大巫岚、双山子 | 壹 | 2021-07-28至2025-07-27 |
木头凳--青龙 | 大巫岚、双山子 | 壹 | 2021-07-28至2025-07-27 |
四、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社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反映,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同时进行经营主体征集报名,报名的经营主体超过3个以上(含3个)的,适用招投标程序确定经营主体;申请人数量达不到招投标要求的,我局将按照许可条件择优确定客运经营者(原则上许可给第一申请人)。
具备相应类别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有意经营的,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上报到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交通城管股。
电话:0335-7996077 0335-7996699
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