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药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3号)及附件3-19-3《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化种植基地、产业化联合体三个重点环节,加强政府对区域重点种植品种引导,深入开展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科技研发推广、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和加工延链补链强链建设,探索防冻设施应用,提升生产基地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促进加工转化增值,努力提升中药材产业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形式,计划总投资3333.34万元,其中使用财政补贴资金1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实施主体自筹资金2333.34万元,详细建设内容见附表。实际建设内容有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
三、项目实施进度
(一)实施期限。原则上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进度。
1.制定方案阶段(2025年3月)。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标准,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建设实施阶段(2025年3月—10月)。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程监督和指导项目实施。
3.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10月—12月)。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出具项目结算报告,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凭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档案归档等工作。
四、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新建中药材育苗基地500亩以上、工厂化育苗600万株、防冻大棚1000亩,新增冷藏保鲜库库容30000立方米,推广智能灌溉2000亩、弥雾打药270亩,完善中药材加工设备设施建设,增加中药材生产产值和企业产值,提高中药材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股站负责人联合成立项目推进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效果。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验收合格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材料(包括图片档案)全部整理完备存档。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搞好宣传总结。树立典型示范,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上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内容及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