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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3  发布机构: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xzspj/1734061197368

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用地意向单位申请,以下2宗地块拟以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方式供应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高思矿泉水项目

土地坐落及面积:八道河镇郭丈子村分别为1.0073公顷,1.4544公顷(2块)。

用地单位:秦皇岛高思矿泉水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供地方式: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3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给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淑侠    联系电话:0335-7995088                    

现状图及界址点成果表.pdf

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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