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监督单位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监督单位地址:青龙镇祖山路156号。监督电话:0335---7862230 12317。电子邮箱:qlxswj@126.com。附件: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2024年河道项目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
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实施清单(衔接资金项目).xls
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