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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前的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qxj/1714968030635

2024年,上级安排我局70万元衔接资金用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防灾活动,现将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          监督电话:0335-7862378

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清风街32号 

    qlqxj@163.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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