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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7  发布机构:发改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000393430/2022-01345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规定,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发改局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发改[202224号),经研究决定,特制我局2021年度6月份 "双随机" 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67日至6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抽查对象
抽查范围
抽查内容
全县汽车销售企业
对全县30汽车销售企业以不低3%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全县汽车销售企业30家以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抽查。
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为基数,按照不3%的比例,由本局 "双随机办" 在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定点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为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的数据,由低到高划分的A、B、C、D、E五个风险等级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汽车销售企业,A级(低风险)和B级(中低风险)按照3%比例抽取,C级(中风险)按照5%比例抽取,D级(中高风险)和E级(高风险)按照15%的比例抽取。
(二)执法人员由本局 "双随机办" 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根据 "县双随机办" 要求,局 "双随机办" 负责此次 "双随机" 内部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局市场建设运行股依据监管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在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公示抽查结果。同时将抽查结果上报局 "双随机办" ,汇总后报县市 "双随机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此次 "双随机" 抽查工作,由主要领导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监管对象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监管对象咨询,为其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 "双随机" 抽查工作,涉及多家汽车销售企业,需要相关汽车销售企业的参与和支持。活动开展中要大力宣传报道此次活动的影响力,使有关汽车销售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汽车销售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漏洞和短板立行立改,并及时向局 "双随办" 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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