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 皇 岛 市 统 计 局
秦职改办〔2017〕25 号
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
(2)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4年以上;
(3)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发布
2017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网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http://124.239.212.132/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完成后上传照片并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学历不符合要求、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网上缴费
2017年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费、教材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
(三)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发布
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于
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网站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请考生在考试成绩查询期内查询考试成绩,过期不能查询。考生查询成绩的同时,请自行打印合格成绩网页,以备领取合格证时使用。
四、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求
1.考生要认真浏览《网上报名指南》,注意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区市;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生由省统计专业职改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
3.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对于在考试前一周内遗失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可携带由公安部门发放并在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考试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可以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用教材
2017年初、中级考试用书全部实行网上征订、网上缴费。
初级资格:《统计业务知识》
《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中级资格:《统计业务知识》
《统计相关知识》
《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高级资格:《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考试用教材由考生自愿订购,不办理退订。考试大纲在国家统计局外网下载。
五、高级统计师考试及申报评审有关事项
(一)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试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要求,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省内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与省统计局确定,报全国统计考办同意后执行,省内合格证书仅可参加下年度评审,逾期无效。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考试和评审的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底。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统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可以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和评审,但取得任职资格后不予聘用。
市统计局职改办联系电话:0335-3029404
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皇岛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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