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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24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索引号:zfb/1706401259410/1713924678398/ref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省、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都阳路街道办事处等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都阳路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全县 "放管服" 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 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七)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各部门政策研究机构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我县实体经济发展,组织做好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地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

(二十一)负责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外事工作谋划、协调。负责拟订全县外事工作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县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负责县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和落实;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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