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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1-23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索引号:xzspj/1706000712194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有关意见、标准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垂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和“双盲”式行政审批制度;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六)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 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九)指导监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县乡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十)负责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市场服务、资源规划、

社会事务、应急管理、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体卫、农林畜水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牵头组织涉及多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指导、联合踏勘、方案会审、联合审查、联合验收。

(十二)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相关评审会、听证会,开展专家评审、现场勘验核查等工作;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涉及专家评审的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十三)负责12345市长热线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受理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对受理事项进行交办、协调、督办;对热线承办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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