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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1-23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索引号:gaj/1705996647822


 

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接报警和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工作。

(三)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负责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户籍、身份证、流动人口、网络安全监察、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负责治安巡逻工作,对突发性事件和案件进行现场控制和先期处置。

(六)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七)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实施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维护全县矿山企业治安秩序,打击影响、阻挠和破坏矿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在押人员的收监、看管、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

(十)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组织、督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十二)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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