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维护稳定、信访接待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工作。
(二)承担直属学校、基层总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指导全县各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各学校的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和相关部门作好直属学校和基层各总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八)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有关教育和体育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二)负责审核发放中小学毕业证书,负责全县学校教育的学籍管理。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县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各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实施并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教育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规划、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和体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七)负责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开展学校体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业余体校、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和训练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和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推动体育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协调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二十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机关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应急工作牵头督办。
(二)财务审计股(项目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基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和体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上级下达和县级的教育和体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机关、乡镇总校和直属学校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三)教育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拟订全县教育和学校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制定全县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的选订和管理;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工作评优评先;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协调指导中小学研学旅行、体验教育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组织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及各类培训机构的指导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和实训基地建设;协调指导职业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教育成果初评推荐工作;参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负责职业教育学籍学历及幼儿教育学籍管理;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及免费学生资格审核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审核报批、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乡村农民技校的建设;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分类管理;指导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儿童早期教育工作。
(四)人事股(教师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师德教育、师风建设和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各学校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按规定承办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继续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和相关部门作好直属学校和基层各总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学校机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申报工作。
(五)体育股。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业余体校、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和训练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和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推动体育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协调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六)学校安全办公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运营和管理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综合股)。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导全县各总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和培养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担县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关心下一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语委办)。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督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乡镇政府及各学校的教育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监督汉语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及标准的实施;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单位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通讯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262号,联系电话:0335-7862413,邮政编码:066599。电子邮箱:jy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