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字〔2017〕28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38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秦办字〔2016〕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曹向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刘国安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涛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王力生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德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王 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立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主持旅游工作)
杜青刚 县审计局局长
陈 坤 县发改局局长
李晓章 县人社局局长
刘明磊 县国土局局长
邵克民 市环保局青龙分局局长
李召辉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胜贵 县教育局局长
李书中 县工信局局长
莫宝文 县司法局局长
杨少华 县交通局局长
俞国文 县水务局局长
高俊文 县农牧局局长
单贵文 县林业局局长
刘金贵 文广新局局长
杨立宝 县卫计局局长
张 华 县安监局局长
宁志远 县统计局局长
肖海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任红华 县民宗局局长
刘永红 县科技局局长
陈绍文 县城管局局长
张建利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 刚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黄玉民 县供销社主任
杨少东 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石海温 县发改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柴 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兴文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老龄办主任
孙 升 县保密局副局长
刘志民 县政府法制办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涛同志兼任。
二、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决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工作要点,协调解决跨领域部门间的重要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提出本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组织和指导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办理向县政府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规范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做好疑难申请事项的协调工作;受理、调查和处理群众提出的因申请公开引起的投诉事项;组织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按时规范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向市政府报告全县整体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信息;按季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通报机制,并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