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人社局获悉,我县已正式启动2016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
申报病退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三)符合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的。
(四)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治疗终结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申报病退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要求因病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1份、单位公示报告表2份。
(二)职工本人档案、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企业改制文件。
(三)《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7张。
(四)材料提交之日3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全称,病因诊断,疾病解剖部位,病理诊断及功能诊断。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下壁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三级等。
(五)近3年内的住院、门诊等病史资料。医疗文书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文书需要具有鉴定精神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1、心脏病、高血压需提供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报告;
2、糖尿病、肝病需提供3年以内的多次化验单及近期化验单等;
3、脑血管病需提供近期近期影像学资料,如磁共振、CT或和血管造影检测报告等;
4、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
5、精神类疾病需提供专科医疗机构医学诊断书、3至5年的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出院小结、大病例);
6、眼科需提供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等;
7、听力需提供近期电测听检测结果等;
8、癫痫病需提供3年以上的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必要时提供二十四小时动态脑电图检测资料等。
(六)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历完整,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骑缝章。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
(七)职工个人提供的各类复印件材料,要由职工亲笔签名(抑郁症或精神病患者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 "申请2016年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专用" 字样。
(八)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复印件材料要由提供单位负责核对,注明 "此件与原件相符" ,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九)用人单位病退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1份。
此次病退工作申报的程序
2016年度病退工作实行个人自愿申请,由县人社机构组卷申报,市人社机构组织初审后报省人社厅,最后由省人社厅审核批准,通过审核的人员,将于2017年1月起开始享受相关待遇。
此次病退工作截止时间
人社局工作人员特别提示,符合申报2016年度企业因病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请于2017年3月15日之前将相关资料提供到县人社局工资股申请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