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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名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见习

发布日期: 2011-10-21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为疏通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近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动员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6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此次61名就业见习生,是我县生源20102011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民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等县内单位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一年(201110月-20129月),见习补助每人每月960元。符合 "低保" 家庭、单亲家庭、 "零就业家庭" 等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就业见习。

据了解,见习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双方签订《青龙满族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补贴标准,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生的见习关系;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上报县就业服务局。见习期满后,协议终止。见习单位应据实对见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青龙满族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见习单位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和就业报到手续。聘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见习单位可享受相应期限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高校毕业生择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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