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市农村居民‘舌尖上的安全’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针对农村食品监管执法、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举措,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
一、经费保障与执法办案器材配备
(一)经费保障。近年来,我县积极组织财政部门持续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力度。本年度已将农村食品安全抽检、执法办案、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费纳入专项预算,资金额度与上一年度持平。同时,我县积极向上争取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充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资金储备,为各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执法办案器材配备。基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求,我县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执法办案器材的更新与补充计划。一方面,配齐了能够覆盖常见食品品类及有害物质检测的快速检测设备,可对农村市场食品进行快速初筛。另一方面,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充足的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确保执法过程规范、透明。此外,省市场监管局为我县配备一辆执法车,有效增强了偏远农村地区的执法机动性,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二、“两个责任”推进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我县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食品安全属地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问题闭环整改机制,充分运用“三书一函”,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见效。对于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党政包保领导干部秉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职责,精准防控风险,切实提升了包保督导的质量与效果,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推进督导责任落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风险分级情况,我县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由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党政领导干部分层级包保。具体为市级领导干部2人负责包保2家A级主体(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双合盛、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阿布卡);县(区)级领导干部20人包保40家B级主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223人包保1209家C级主体;村(组、社区)干部636人包保4502家D级主体。同时,建立包保干部与包保企业档案以便查阅,明确包保干部的职责范围、包保主体及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包保主体覆盖率达100%,真正做到应包尽包。
同时,强力推动各级包保干部严格执行现场督导,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每年督导不少于2次。截至目前,已完成6336家/次市场主体的现场督导,督导问题整改率100%。
三、开展“三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行动
1.基本情况。我县肉制品相关经营主体分布呈现地域广、主体分散、监管面广的特点,共有定点屠宰单位8家(其中屠宰公司1家,屠宰点7家),生鲜肉经营店25家,肉制品批发点9家,熟食店21家,集贸市场生鲜肉经营户72户。
2.工作举措。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实施“三方互动、四个通过”新举措,“三方互动”即与乡镇、相关县直部门以及公检法部门加强互动协作;“四个通过”则是通过巡查检查强化日常监管、通过联合检查打击违法行为、通过抽样检验验证食品质量、通过培训约谈促进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抽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3家、熟食店16家、生鲜肉经营店23户、农村集贸鲜肉经营户56户、烧烤店34家、火锅店31家。三是强化打击力度。目前,我县市场监管局已办理1件肉制品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四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76家经营主体参加警示约谈会,并通报1件典型案例。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1.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6月,我县拥有食品生产企业31家(涵盖肉制品3家、白酒3家、速冻食品9家、饮料水9家、食用油1家、淀粉制品2家、玉米罐头3家、食用菌1家),食品小作坊96家(其中熟食类15家),食品流通企业2665户,餐饮经营单位737户(包括学校123家、养老机构4家、小餐饮396家、烧烤148家、火锅66家),食品小摊点58户。
2.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悬挂12条条幅、发放1500份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推送78条信息、在集市开展宣传并接受335人次咨询等方式,强化社会共治氛围。二是全面排查。聚焦小作坊、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1家次、各类经营主体687家次,整改问题20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三是惩治违法。针对食用油、肉制品等高风险品类,上半年共查处7起食品违法案件(其中假冒肉制品案5起),重点打击“三无”、过期及非法添加行为。四是督导检查。联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开展5次专项检查,覆盖超市、学校食堂等关键点位,凝聚整治合力。五是落实抽检。共抽检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616批次,对6批次不合格产品立案处置。
(三)开展“校园餐”管理问题整治行动
1.基本情况。我县现有各级各类供餐学校、幼儿园123家(其中中小学60家、公立幼儿园20家、私立幼儿园42家、特殊教育学校1家),集中用餐配送单位1家。
2.工作举措。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对我县校园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配合省、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4次,开展“互联网 + 明厨亮灶”线上巡查2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0人次,检查校园124家次,发现并整改99个单项问题。二是力推创新举措。全面实施“明细职责、分层领责”,落实“两库九间五个质量关键控制点”工作措施。今年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开展6次培训及1次现场观摩,签订123份承诺书,培训502家次,达3200余人次,100%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三是严格抽检监测。抽检食品及原料256批次,合格率达100%。在校园开展“你送我检”活动9次,现场快检食品43份,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四是畅通投诉渠道。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开展6次应急演练,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各本门合作。
四、农村集体聚餐情况
(一)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明确聚餐备案标准与程序。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需提前向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备案。今年以来,乡镇(街道)共备案餐饮经营户62户,上半年累计备案农村集体聚餐活动96场次。
(二)现场指导与风险防控。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依据备案信息,在聚餐活动举办前对场所卫生、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进行现场指导。今年已累计开展现场指导63场次,提出9条整改意见。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餐具消毒、食材新鲜度等情况,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安全培训与队伍建设。组织农村厨师及聚餐活动相关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今年已举办5期培训班,培训人员121人次。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工制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置等知识,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备情况
(一)科学合理配备。依据农村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备标准。目前,已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共配备396名协管员。在协管员队伍选拔上,确保人员熟悉农村情况、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文化水平。
(二)培训提升与考核管理。制定年度协管员培训计划,今年已通过线下授课、现场指导、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6次各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隐患排查技巧等,显著提升了协管员业务水平。同时,建立完善协管员考核评价机制,从工作纪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保障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
感谢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县将持之以恒,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欢迎您持续对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