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对象16269户23693人,累计发放保障金4570.52万元;城镇低保对象1292户321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012.33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406人,累计发放供养金825.2345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2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72.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5565人,累计发放补贴金178.9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6750人,累计发放补贴金234.255万元;县局开展临时救助344人次,发放救助金161.0849万元;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91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