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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案

发布日期: 2023-12-22   来源: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案
处罚文件编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青市监行罚决【2023】239号 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案 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 2023年12月11日,市场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处罚 责令改正,警告 主动履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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