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案 | |||||||
处罚文件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青市监行罚决【2023】239号 | 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案 | 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 | 2023年12月11日,市场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明德鑫裕科技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美团外卖青龙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 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处罚 | 责令改正,警告 | 主动履行 | 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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