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支持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确保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大气污染物减排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大气污染物减排方案
为确保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经研究确定如下减排方案。
一、企业装备优化升级削减量
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装备优化升级项目,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升级现有1座160平方米烧结机,可削减颗粒物120.620吨/年、二氧化硫48.664吨/年、氮氧化物124.168吨/年。
二、村庄清洁采暖改造削减量
对大巫岚镇27个村庄4704户实施洁净煤改造,共削减颗粒物259.241吨/年、二氧化硫11.287吨/年、氮氧化物15.053吨/年。
三、物料运输“公转铁”削减量
规划抚杨铁路建成后,开发区内钢铁企业物料运输大部分由公路运输转为铁路运输,共削减颗粒物1041.046吨/年、二氧化硫1.974吨/年、氮氧化物28.366吨/年。
上述削减源共计削减颗粒物1420.907吨/年、二氧化硫61.925吨/年、氮氧化物167.587吨/年,可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具体汇总结果见表1。
表1 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量汇总一览表 单位 t/a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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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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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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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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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装备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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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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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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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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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清洁采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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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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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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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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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运输“公转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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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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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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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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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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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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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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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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