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局自主谋划的项目,在征求项目所涉及乡、村两级及相关县级行业部门意见基础上,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以及项目内容、资金来源与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审核。现将33个计划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2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监督单位:1.青龙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35-7862557单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