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志强、杨兴普等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青政字〔20231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姚志强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马国同志任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建军同志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杨兴普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张大存、杨文明、张印廷、王新伟、李佳月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邵艳侠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胡海洋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义民、杨继国、张俊奎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胡爱军、王雅静同志不再担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佟春久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刘少义、杨兴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蔡永春同志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贾兴国同志不再担任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