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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祭扫氛围和安全、有序、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遵守法规,文明祭扫。在祭扫活动中严格按照有关文明祭扫文件的相关规定,文明祭奠、环保祭扫。做到不在街道、小区、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洒祭品,不在草区摆放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要进行文明祭祀,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弘扬新风,破除陋习。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纪念、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主动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营造全县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三、文明节俭,厚养薄葬。崇尚尊老孝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养老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人逝去时,自觉节俭办丧、不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理性节俭寄托哀思。

四、合理安排,平安祭祀。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和路线,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做好火灾和各种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

五、示范带头,相互监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树立文明祭祀新观念,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文明祭扫知识,主动劝导露天焚烧祭祀等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文明祭祀。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为建设现代化“六个青龙”尽我们的一份力量!

 

青龙满族自治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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