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2〕7号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姚志强任县商务局局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孙立革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职务;
谢景泉任县地震局局长,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郭世伟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杜青智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权永刚任县防贫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相华任县地方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庆权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蒂任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金龙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资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王 强任县腾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谭剑东任县扶农项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齐大奎、付自强任秦皇岛开发区青龙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肖海东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局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王春华、柴任贵、刘光磊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秦 秀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景珠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邢海录、陆学文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邵义国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少光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武 满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仲秋不再担任县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新国、刘建仁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董万金不再担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田术学不再担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佟建军、李玉贺、杨兴文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太昕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郝印良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田树金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道河分局局长职务(副科级);
王立新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树军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清忠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杨 旺不再担任县青龙河流域开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庆荣不再担任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兴民不再担任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