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委办、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按照《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要求,我分局牵头编制《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5-2035年)》,经初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订,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请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3月20日下班前将意见或建议加盖本单位公章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lhj7881230@163.com。(联系人:彭雅丽 联系电话:7880703)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
2026年3月12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5-2035年) - 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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