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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立军、刘占彪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27   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分享至:

青政字〔2026〕10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立军、刘占彪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刘立军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综合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占彪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县腾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县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麻永强同志不再担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勾建成同志试任县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已于2026年6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孙立革同志试任县职教中心校长,已于2026年6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于敬伟同志试任县发改局副局长,已于2026年6月期满,


按期正式任职。

许凤山同志试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已于2026年6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李兴岭同志试任县中医院院长,已于2026年6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王钧冉同志试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局长,已于2026年6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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